港澳政协委员抵沪履职 聚焦经济“复苏”共同发展******
中新网上海1月10日电(记者 范宇斌)“新的一年新的开始,我第一站就是到内地,到上海参会履职。”上海市政协委员、新龙基投资集团总裁李可庄10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再次从香港回到上海,让他感到有点兴奋。
1月1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海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上海开幕。香港、澳门与内地8日恢复首阶段免检疫“通关”后,不少在港澳地区工作生活的上海市政协委员在获悉政策调整后,第一时间抵沪赴会。
“今年终于有机会来到上海,与其他政协委员面对面进行履职交流。”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工商联副主席、澳门联生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马志远告诉中新网记者,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他只能“云履职”。“今年我重点关注‘通关’以后,如何促进沪澳交流,尤其是推进两地金融、科技、旅游、文化等领域的交流合作。”
“中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我将和在澳门的政协委员一起发挥联通国际的优势以及各自专业所长,助力沪澳经济社会发展。”马志远表示,今年他将留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尽己所能,搭建澳门与内地的交流渠道。
来自香港的李可庄从事金融投资业务,在他2023年的行程计划表上,上海是至关重要的一站。他表示,“三年后再次抵达上海,能够实实在在感受到上海从疫情中恢复的蓬勃朝气,以及上海人的冲劲、拼劲、干劲都没变,大家的精神面貌和心态都很好,这让我对上海发展更有信心了。”
李可庄说,今年他更关注上海未来经济发展的突破点、增长点以及新兴产业发展。“借助这次参会履职的机会,我将开展更多的实地探访、考察调研,了解经济发展和民生领域问题,助力上海经济社会活力进一步释放。”
今年,上海市政协委员中又多了一些“新面孔”,他们怀揣更大的期盼,和“老委员”一道站在新起点,积极建言献策。
上海市政协委员、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私人银行中心总经理徐志道特别关注沪港两地金融合作。他告诉中新网记者,香港、上海都是金融中心,两地各有优势,应该发挥出“1+1>2”的效果。“上海是科创中心,香港是创科中心,香港在与国际接轨、科技与政策结合等方面经验或将助力上海发展。”
“作为一名‘新委员’,我希望提出有分量、接地气的提案。”徐志道说,“疫情也给了我们一个反思的机会,在经济上如何去融合。沪港合作在恢复‘通关’后,两地银行之间的交流合作将更为紧密,在金融政策、自由基金的互联互通以及银行系统互通上,可以更进一步展开合作,从而让两地居民在自由流动上更便利,也有利于作出适合的投资安排。”
上海市政协委员、商汤科技董事长兼CEO徐立也是一名“新委员”,“首次参加上海市两会,我感受到上海对科技创新的重视,而我更多关注人才、核心技术、创新链上下游协作和协同发展等方面议题。”徐立告诉中新网记者,“当前,内外部环境面临诸多考验,更要积极推动双向交流,一方面把人才送出去,接轨最前沿的科技发展,另一方面要‘筑巢引凤’把人才引进来。只有长期保持人才的双向流动,才能在未来竞争中成为人才高地。”
对此,在沪港两地人才交流、基础科研交流方面,徐立认为,“两地各有所长,香港高校科研资源非常,新兴专业顶尖人才荟萃,而上海既有人才,又有大市场,增进双向流动显得非常重要,要促进沪港两地人才平台交流和人才交流。同时也要产教联动、合作培养更多青年人才。”
带着思考与期盼,来自港澳地区的上海市政协委员们将在履职过程中,建真言、谋良策,为内地与港澳地区的共同发展搭建更多沟通桥梁、凝聚更多发展共识。(完)
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