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职业教育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引擎******
甘肃张掖紧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专业、做培训、促产业——
职业教育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引擎
“嗨哟嗨,嗨哟哈,高里提,低里撒,一夯一夯往瓷里砸……”欢快悠扬的歌声从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室教学传来,即将参加2023年市级职业技能大赛非遗表演赛项的12名幼儿保育专业学生,在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黄啸生指导下集训。
借助音乐教学,黄啸生将民乐民歌和非遗“打夯歌”“顶碗舞”等技艺技能引进校园。近年来,张掖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紧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持续深化普职融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让职业教育为乡村振兴赋能鼓劲。
培黎职业学院现代化农业专业授课现场。张掖市教育局供图(资料图片)
建强实训专业,培养能工巧匠
“配置营养液的水质偏软为佳,重金属元素不能超标……”培黎职业学院教师袁玉涛站在一片生长茂盛的芹菜旁,身边围着10多名神情专注的学生。
这是无土栽培技术实训课程的现场。放眼望去,大棚里水培区、土培区、育苗区井然有序,种植了辣椒、西葫芦、草莓等。“这都是学生自己种的。”袁玉涛说。
走进张掖市职教中心臻技楼一楼的数控加工实训中心,机声隆隆,一派繁忙,30余台设备正在高速运转,学生们在进行数控加工实操。
2020年,张掖投资新建培黎职业学院、张掖市职教中心。目前,张掖市职教中心已建成实训楼3幢、专业实训室86个、实训工位2152个,开设了18个专业。3年来,培黎职业学院开设现代农业、大数据等16个专业,建成五大类38个现代化实训室。
张掖是农业大市,现代农业技术人才需求旺盛。据统计,张掖市职业院校85%以上的学生来自农村。针对涉农职业教育学生招不来、下不去、留不住、用不好等问题,张掖加强涉农专业建设,建成设施农业生产技术、现代农艺技术等5个农林牧渔类专业,7所中职学校建成十三大类36个专业,创建省级骨干专业7个,形成了以先进制造、文化旅游、汽车维修、循环农业为主的四大专业集群,建立起了契合乡村产业发展新需求的专业体系。
开展精准培训,激活人才引擎
初冬时节,在高台县职业中专实训中心,教室里电光四溢、饭菜飘香,焊接、烹调技能培训正在火热进行。
培训教师边操作边讲解,为学员们手把手传授技术。“利用冬闲时节掌握一门手艺,以后我们出门打工也更好找工作了。”参训学员们纷纷表示。
高台县职业中专利用师资设备优势,积极承担职业技能培训,涉及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保育员、焊工等多个工种。
近年来,聚焦全省十大生态产业和全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用工需求,张掖各职业院校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免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同时,各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发挥自身优势,结合乡村发展的多种新业态、农牧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村实用技术等,年均培训2.5万人次,培养了大批乡土人才,推动职业教育与现代农业、生态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
聚焦惠农科研,助力产业提升
“从培养皿中快速取出马铃薯脱毒种薯苗,用剪刀精准将株苗头、颈分离,再迅速装入另外一个培养皿中。”这是培黎职业学院乡村振兴创新研究院与甘肃天润薯业共建的马铃薯脱毒种薯创新研究中心,正在开展培训的一个场景。
2022年,培黎职业学院成立乡村振兴创新研究院,开展“三农”领域理论研究与智库服务,大力培养乡村振兴人才,紧密服务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需求。
学院通过校企合作模式,以马铃薯种薯创新研究中心、马铃薯脱毒种薯繁育基地和专业教师团队为依托,不断强化校企双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生产微型薯83万粒,有力提升了马铃薯原种生产效益和区域内马铃薯良种覆盖率,直接经济效益达25万元。
近年来,张掖探索科教融汇,鼓励高职院校联合地方、行业、骨干企业共建技术技能创新平台、技术转移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为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培养多样化人才奠定了基础。
“以现代农业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等现有专业为重点打造智慧农业专业群,源源不断培养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涉农人才,让职业教育成为助推全市乡村全面振兴的新引擎。”张掖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殷大斌说。(本报记者 郑芃生 通讯员 王思敏)
【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